美国亲属移民的类型和条件
1、配偶移民美国的条件
配偶移民当然不是局限在某一种人身上,这里所说的配偶移民包括两种人士:第一种是美国公民的配偶,这种类型的移民不受配额限制,只要申请人提出申请,便可以很快获得移民局的批准;第二种是在美国持有绿卡者的配偶,这种类型的移民会受到配额限制,属于优先移民类别的第二类。
2、子女移民的条件
根据美国移民局的规定,子女申请美国移民主要以下四种情况:
(1)美国公民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以申请移民而且不会受到名额的限制;
(2)如果子女已经满21岁,但是未婚,属于第一优先类;
(3)如果子女已婚,则属于第三优先类;
(4)持有绿卡的人员也可以为其未婚子女进行移民申请,受益人属于第二优先类,对于离婚子女,视同未婚。持有绿卡者的已婚子女,不在优先之列。
美国移民局的相关法律对所谓的子女进行了详细地介绍:
(1)婚生子女;
(2)继子女,只要其生父和继母或生母和继父结婚时,该子女未满18岁,他就拥有继子女的身份;
(3)非婚生子女,可借其与生母或生父的关系寻求移民身份,假如他们之间确实存在血统关系的话;
(4)收养子女,养子女在16岁以前,由养父母合法收养,并与养父母同住至少两年。
这里所谓的父母,不但包括生父、生母,也包括继父、继母、养父、养母。原则上,提出申请的子女,应该证明亲子关系的存在。值得所有美国申请者注意的是:养子女与亲生父母的关系,因为收养而终止,所以养子女取得公民资格,不能为亲生父母申请移民美国。
3、兄弟姐妹移民的条件
美国亲属移民的条件的第三个兄弟姐妹移民,对于年满二十一周岁且拥有公民资格的人士,均可以申请其兄弟姐妹移民美国,在亲属移民的优先类别中,属于第四优先。对于拥有美国长久居留权限的人员,则不能享受此种待遇。不管是其兄弟姐妹,还是同父异或者是同母异父兄弟姐妹。如果想借助亲属移民的关系,双方不管是亲生兄弟姐妹还是继兄弟姐妹的关系,必须要在十八周岁以前就已经具备,否则移民者不能够享受美国移民法上的权益。
4、同行家属移民的条件
从家庭的角度出发,美国移民法也做出了相关地规定,对已核准移民的同行家属,有特别优待的规定,让家属能够在一起,不至于因为移民而出现分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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