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求一定要聘请移民上诉律师,但如果您与律师合作,您能够获得最好的结果。 您的移民律师应被授权准予向移民审查执行办公室(EOIR)提出上诉。 他们还必须向移民上诉委员会提交律师或代表出庭登记表(表格EOIR-27)。
由于移民上诉有截止日期和法律语言的要求,最好的办法还是与律师合作,确保您的上诉内容符合所有必要的要求。 如果您没有在上诉案中提供所有必要的信息,上诉案可能会被推迟或完全驳回。
斯普林律师事务所的移民上诉律师将了解您的情况,为您的案件提供指导。 立即联系我们(310) 746-5762.
如何对不利的移民决策进行上诉
如果要对移民法官所作决定提起上诉,应该提交上诉表EOIR-26给移民上诉委员会。
对移民法官决定所作出的上诉通知必须在法官口头或书面提出决策后30个日历日内提交。 如果在截止日期前未收到上诉通知,则可能会被驳回。
填写上诉通知时,您必须完全用英语回答所有问题。 表格必须签字。 如果聘用翻译员,需要填写翻译员的说明。
对USCIS的决定提出上诉
如果您针对亲属/家庭成员的I-130申请表或针对美亚混血儿、寡妇/鳏夫或特殊移民的I-360申请表被拒,则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将对您的案件作出决定。
如果您想对USCIS作出的决定提起上诉,您必须使用上诉表EOIR-29。 上诉材料要求国土安全部(DHS)官员对决策进行复审,并且必须在决定送达后30天内提交。
这适用于被拒发绿卡的个人。 常见的被拒原因是怀疑存在欺诈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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