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配偶抚养费在收入或财产方面:
1. 在收入部分留空,希望对方配偶或父母不会注意到。
2. 故意隐瞒收入金额
3. 在第11节中,一般常见的错误是在需要填写数字的地方写上"TBD"、"MINIMAL"或类似的词语。这可能被认为是有意故意不提供根据伪证法所要求的信息。
4. 没有提供验证收入的证据(工资单、税务申报表等),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信息
- 配偶抚养费在费用方面:
1. 夸大费用,以显示较少的可支配净收入。通常情况下,这并不有助于问题解决,因为子女抚养费和临时配偶赡养费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税前收入。
2. 低估费用,以显示对方配偶或父母在夸大他们的费用。
- 受抚养配偶在申报表上关于收入的方面:
1. 夸大对方配偶或父母的收入,使其看起来有更多的可用于支付赡养费的钱
2. 自己的收入未正确列出,通常是因为填写表格的父母从事现金交易(非正式)或从事兼职工作
3. 没有列出除薪水、工资或雇佣之外的其他收入来源
- 受抚养配偶在申报表上日常支出方面:
1. 夸大费用,以显示更大的需求。
2. 没有列出其他人对日常支出的贡献
3. 列出配偶或父母根本不支付的日常费用,而支付赡养费的父母却支付了这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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