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破产案件中的债权人(Creditor)通过等待破产清算财产(无担保债权人)的分配、从破产财产(有担保债权人)中收回财产或获得债务不可清偿的判决来偿还债务。时间和程序取决于破产案的法律条款。有关索赔付款信息的请求应提交给指定负责该案件的受托人。
A) 有担保债权人和自动中止救济动议——以不动产或个人财产担保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尝试从破产财产中收回财产。在大多数情况下,这需要提出解除自动中止的动议。法院有自己关于自动中止救济的强制形式动议,这些被称为“F 4001-1M”表格。根据债权人希望收回的财产类型,形式有所不同。有许多程序规则需要遵循,有担保债权人必须向法院证明其有权收回财产。强烈建议咨询破产律师(bankruptcy attorney),以确定是否可以收回财产,或者是否需要提出解除自动中止的动议。
B) 在其他法院卷入诉讼的债权人——在其他法院与债务人卷入诉讼的债权人需要获得继续诉讼的许可。在大多数情况下,这需要提出解除自动中止的动议。有许多程序规则需要遵循,债权人必须向法院证明自己有权在另一家法院提起诉讼。强烈建议咨询破产律师(bankruptcy attorney)。
C) 确定不可清偿债务的无担保债权人和对抗性程序——无论申请破产的是哪一章,也不管债务人是否将债权人列在附表上,债权人都可以申请对抗性程序,以确定债务不可清偿。在对抗式诉讼中,债权人需要向法院证明债务不可清偿。有很多程序和期限,强烈建议债权人咨询破产律师(bankruptcy attorney)。
美国债权人,如何从已经提起破产的人那里获得欠我的钱?
图片来源于网络
D) 等待破产财产分配的债权人——要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偿付,可能需要提交一份名为“债权证明”的文件
(1) 获取索赔证明表(Proof of Claim Form)
在第7章的情况下,索赔证明表可附在第7章破产通知中。
(2) 提交索赔证明(Proof of Claim)——提交索赔证明时,务必将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附在索赔证明原件上(注意:不要发送证明文件的“原件”)。债权人也可以向书记官办公室发送一封信函,注明债权人的姓名和地址、债务人的姓名和破产案编号、欠债权人的金额、债权类型(有担保、无担保、优先权)、债务发生日期以及支持债权的任何文件。债权人可能需要在为341(A)次债权人会议确定的第一个日期后90天内,甚至更早,向法院提交债权证明。为了解适用的截止日期,请参考《联邦破产程序规则》第3002(c)条,并在破产卷宗中为欠款债务人查看相关法院命令。索赔证明正本和副本各一份。如果债权人希望收到一份符合要求的债权证明副本,请另外附上一份债权证明副本和一个写好地址并加盖邮票的信封。
(3) 决定债权人是否需要提交债权证明——请参考以下类别,以确定您是否需要提交债权证明或是否允许提交债权证明。
列在债务人附表上的债权人
第7章破产案件——对于第7章案件,如果一名债权人列在附表中,并且似乎将对债权人进行分配,则书记官办公室将在破产案件开始时发送一份债权证明,以及第7章破产通知、债权人会议、最后期限。然而,对于许多第7章破产案件而言,分配不太可能,第7章破产的同一通知将明确规定,除非法院发出后续通知,否则债权人不应提交债权证明。
第11章破产案件——对于第11章案件,在债权人提交索赔证明之前,无需等待收到第11章破产通知、债权人会议、截止日期。将向所有债权人发出通知,确定提交债权证明的截止日期。
第13章破产案件——对于第13章案件,在债权人提交索赔证明之前,无需等待收到第13章破产通知、债权人会议、截止日期。事实上,债权人必须提交债权证明。第13章破产案件进展迅速,通常在头两到三个月内,法院将举行第13章计划确认听证会。
未列在债务人计划表上的债权人——有时债务人没有列出其所有债权人。如果债权人未列入债务人的附表,债权人可以提交债权证明,通知法院和其他当事方其所欠的金额。
对债务人附表中所列债权产生争议的债权人——如果债权人对债务人附表中所列债权的金额产生争议,债权人必须及时提交债权证明,以通知法院和其他各方其所欠的金额。
注:如果债权人被受托人或第11章债务人起诉,提交债权证明可能会限制债权人接受陪审团审判的权利。咨询破产律师很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