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ommunity Property原则
Community Property原则指的是配偶双方在婚后取得的财产(Marital Property) ,不管是谁挣的,包括工资收入、投资收入、经营收入,等等,都会按照50-50的标准,各分一半。
加州、德州、华盛顿州、威斯康星州、亚利桑那州、内华达州、路易斯安那州、新墨西哥州、爱达荷州。都是实行的是Community Property原则。在阿拉斯加州、田纳西州、以及南达科塔州,离婚双方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选择按照上述原则处理。
2. Equitable Distribution原则
EquitableDistribution原则,在离婚时分配夫妻共同财产时,考虑的内容一般包括:配偶双方对家庭的贡献,包括:
• 在金钱方面和其他方面(比如对家人生活的照顾);
• 婚姻关系维持的时间长短;
• 配偶双方的年龄和健康状况;
• 婚后的财产是如何取得的;
• 每一位配偶的负债情况;
• 欠税情况;
• 以及财产的类别(比如是银行存款还是不动产)等等。
每一个州不同的离婚案件,都可以有区别,还要看双方各自的要求、打算、是否愿意妥协还是要经过法庭斗争。
比如:一位家庭妇女,从来没有外出工作过,如果法庭认为,她为家庭做出了重大贡献,而且在今后需要足够资金来维持生活,法庭有可能会把较大百分比的夫妻共同财产分给她。
除了上面的那些州外,在美国其他各州,实行的都是Equitable Distribution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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