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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怎样办理中国离婚? 美国怎样办理中国婚姻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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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ghrshw 发表于 2023-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一种情况:对双方均为中国公民,在中国登记结婚,但一方在国外不能回国离婚问题的处理。

这一种形式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美国婚姻,之所以在此提出,是因为对这种的处理方式与普通离婚不尽相同。在这种情况下,因一方在国外不能回国,所以不能直接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只能由国内提起离婚诉讼。

双方如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在国外的一方可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国内亲友或者律师作为代理人代办离婚主,并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委托书和书面意见,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也可由中国驻外使领馆直接认证。在这种情况下,国内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建议在起诉文书中表明双方已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协议,希望法院能够从速开庭。

双方如果就离婚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国内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通过外交途径送达起诉状,国外的一方在收到诉状后,进行答辩,法院正常开庭;但如果将传票送出三个月,仍没有被告信息,法院的作法一般是再进行公告七个月,然后进行缺席判决。

第二种情况:一方为中国公民,一方为美国公民,在中国境内进行登记结婚的离婚问题处理。

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美国公民在国内,双方可共同到美国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如果美国公民不在国内或者双方对离婚的相关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国内一方向国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种情况:一方为中国公民,一方为美国公民,在国外登记结婚,离婚问题的处理。

首先对于美国颁发的结婚注册证书,由所在国进行公证,然后由中国驻外使领馆进行认证,然后在国内法院进行立案。

对于香港、台湾、澳门地区登记结婚的证书,也要履行相关的公证、认证手续。以香港为例,对于结婚证书首先由司法部指定的香港公证律师进行公证,出具公证文书,然后由中国法律香港服务公司加盖转递章,才能交由法院使用。

美国婚姻公证认证的办理
美国的法律文书或当事人在美国生成的书面材料(如离婚意见书、授权委托书等)要拿到中国使用,需要先经过文书生成地的公证机关(或者有相同职权的机构或个人)公证,然后再到该国外交部门办理认证,再送交中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之后,才能拿到中国使用。同样,在中国生成的法律文书要向在国外使用也要经过类似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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