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原告,首先需要确认案子是否归小额法庭管辖。在加州,如果原告是个人的话,案子的赔偿最多不得超过$10,000美元。原告为公司的话金额则不得超过$5,000美元。同时,原告在一年之内不得提告两起金额超过$2,500美元的案子。如果金额超过限度,原告必须到地区法院立案。
第二,原告要确认去哪个法院立案,选择正确的法院“venue”很重要,其中牵涉到一些法律问题。如果立案的法院不对,案子会被撤掉。笔者建议当事人咨询律师或是小额法庭询问处,不要找错了法院。
第三,确认了有案件管辖权的法院之后,原告需要填写立案所需的表格然后去法院的书记员处立案。庭审一般会在立案后的20到70天之内开始。
第四,立案完毕后,原告需要向被告送达诉状,也就是诉讼程序中至为重要的一步 — “Service”。成功送达后原告要填写送达证明“Proof of Service”并到法院File入档。完成送达之后,庭审开始之前,原告需要好好利用这段时间为庭审做准备。
注意,原告在提告之前最好咨询律师来确认自己的案子是否还在诉讼时效期之内(Statute of Limitation) 。以合同类案件举例说明,有关书面的合同官司的有效期为毁约之时开始算起的4年,口头合同则为两年。过了诉讼时效期的案件法院将不予审理,案子会被撤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