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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人为何签婚前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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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ghrshw 发表于 2023-1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多数人一向觉得签署婚前协议是富人的专属。

最著名的一件与婚前协议有关的事情莫过于2019年,世界首富杰夫·贝索斯没有与他当时的妻子麦肯齐·斯科特签订婚前协议,这在当时引发了一场小小的骚动。(后来,贝佐斯和斯科特真的离婚了。)

但事实表明,普通人也在考虑签订婚前协议,明明白白地走入婚姻。

调查显示,在18岁至34岁的已婚或订婚人士中,近40%签署了婚前协议,

“我认为,越来越多的普通人就婚前协议对婚姻的条理约束和始终如一产生兴趣。”美国婚姻律师学会主席卡里·莫格曼告诉《纽约客》记者迈克·沃特斯。

以下沃特斯记者关于这一现象的深度报道。

01

她同意结婚,但需要一份婚前协议

桑迪·韦伯和TJ(化名)相识于1994年的美国亚利桑那州,起初桑迪并不想结婚,只是与TJ同居在一起。直到2009年初,TJ开始频繁头痛,最终检查下来发现得了癌症,而且已经扩散到大脑。当时他48岁。桑迪43岁。眼看着自己生命的尽头,他向她求婚。“在那个时候,你别无选择,只能说是。”桑迪说。但她有一个条件,她想要一份婚前协议。

12年前,哈里斯公司一项民意调查询问了2000多名成年人对婚前协议的看法。在已婚或订婚的受访者中,仅有3%的人签署了婚前协议。

最近,该公司再次重新调查;这一次,15%的已婚或订婚的美国人报告说他们已经签署了一份婚前协议。调查显示,在18岁至34岁的已婚或订婚人士中,近40%签署了婚前协议,而在45岁至54岁的人中,只有13%签署了婚前协议。对于55岁及以上的人,这一数字低于5%。

当然,这只是一项民意调查,但其结果反映了越来越多的美国人,尤其是年轻的美国人,正在签署婚前协议。一些专家认为,推动这一变化的一个可能因素是许多美国年轻人的债务达到了历史水平。

桑迪做了大半辈子的会计,她知道债务会有多么毁灭性。TJ有一个灾难性的医疗保险计划,但他仍然有可能最终被钩上价值数万美元的癌症治疗,这是他和桑迪都负担不起的。根据亚利桑那州的标准法律,桑迪知道,他死后欠下的债可能是她的。亚利桑那州是一个“共同财产”州,在那里,婚姻期间获得的任何收入或财产通常是平分的。

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开了一个银行账户,这个账户以及其中所有的钱通常都是共同的,除非婚前协议另有规定。这样的州有9个,其中包括美国人口最多的两个州——加利福尼亚州和德克萨斯州。在大多数州,包括亚利桑那州,共同财产原则延伸到债务:债权人可以扣押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甚至扣押他们的工资,以催收一方的债务。尤其是在拥有共同财产的州,婚前协议已经成为一些夫妻将对方与美国讨债制度中最糟糕的情形中隔离开来的一种方式。

在TJ确诊后一周,他们去找了律师。并最终签署的婚前协议声明,夫妻双方的收入和财产都各自拥有,婚姻期间所欠的任何债务都将完全由承担债务的一方承担。TJ的医疗债务不会成为桑迪的问题。

02

婚前协议为避免债务提供保障

现在几乎美国的每个州都倾向于强制执行婚前协议,但各州对如何强制执行婚前协议的规定差异很大。桑迪和TJ达成的协议可能不会在加州或华盛顿得到支持,因为在这些地方,双方都需要咨询不同的律师。此外,只有双方在签署婚前协议前完全公开财产时,华盛顿才会强制执行。在其他规定中,康涅狄格州要求从提交婚前协议到结婚之间有一段等待期。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这些条款要么是对更脆弱的配偶的必要保护,要么是婚前协议本身就不平衡这一观念的遗留产物,这取决于你与谁交谈。

婚姻律师莫格曼支持从签订婚前协议到结婚这段时间的等待期。他描述了密苏里州的一个案例,一名女性“在去预演晚宴的路上”收到了一份修改后的婚前协议,并补充说,“在这种情况下,你真的不可能对婚前协议的条款进行自由、公正的审议。”

但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的法学教授伊丽莎白·R.卡特,她认为这些规则中的许多都是制定婚前协议的不合理障碍。在她看来,其中一些规定——比如要求单独聘请独立律师——最终会让婚前协议变得更昂贵。

2016年,卡特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与现任丈夫签署婚前协议)发表了一篇法律论文,她表示,“每个要结婚的人都应该签署婚前协议。”她对其他法学教授的怀疑反应感到惊讶。她一次又一次地听到,婚前协议本质上是不平等的,因为它们几乎总是涉及一个富有的(通常是年长的,通常是男性)伴侣,迫使一个不那么富裕的未婚女性签署放弃一笔财产的权利。

卡特并不这么认为。她表示,在路易斯安那州,她认识的很多签了婚前协议的人都不富裕,而且在她见过的“绝大多数”案例中,“在议价能力方面,真的没有什么大的不平等。”路易斯安那州是一个拥有共同财产的州,人们使用婚前协议来保护自己——不受想要讨债的债权人的影响,也不受因其中一人在家照顾父母而失去收入的影响。

凯利·张·里克特(Kelly Chang Rickert)是加州一位专门从事婚前协议的家庭法律律师。她说,近年来,对债务的担忧“频繁出现”。她最近有一位客户的丈夫在住院大约两个月后死于新冠。到他去世的时候,他已经积累了六位数的医疗债务。“所以他们开始给她寄账单,”里克特说,“如果她没有婚前协议,那么在婚姻中积累的债务将是共同的。”

03

解决“全职父母”问题的新思路

近年来,卡特在许多婚前协议中看到了另一个问题:如何解决一方选择在家抚养孩子而导致的财务问题(可以理解为全职父母问题)。

她读过的一份婚前协议规定,如果妻子“为了婚姻的利益而辞职”,丈夫“将负责每月支付她的退休金,数额相当于她在之前12个月的平均每月供款”。他拖欠的任何款项都将获得5%的利息。对于一方在家的夫妻来说,共同财产制度可能是最有意义的,因为它使一方有资格获得一半的新收入,研究家庭经济学的亚历山德拉·沃纳教授说,从历史上看,人们支持这种制度可能正是出于这个原因。

不遵守共同财产规则的州采用的是“公平分配”制度,由夫妇选择他们想要共同拥有的财产;离婚时,所有共享的财产都是“公平”分配的,根据双方的需要和贡献,而不是五五分,或者至少不一定是这样。但公平分配制度因州而异。假设其中一方经营着一家公司进入婚姻。在一些州,如果在婚姻的过程中,企业的价值翻了一番,那么企业主可以保留几乎所有的收入;在另一些情况下,价值的增值被认为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对于那些牺牲传统工资做家务的全职父母来说,这些差异在离婚过程中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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